79文学>军事历史>水浒有天庭>第四六六章 蔡文姬为皇后

而且董卓进宫也不换拖鞋了,也不卸武器了,每天雄赳赳气昂昂的,谁都不敢挡他的道,在当时,这些待遇都是皇帝赐给赐给臣子的最高荣誉,董卓呢,他不用别人赐,自己就赐给自己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李陵默许的,否则他一个念头,董卓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毕竟后者已经是他控制的活傀儡了,生死皆在掌握。

而且这正是他想要的,董卓越肆无忌惮,越遭天怒人怨,后面的事情越好般,他当然知道未来天下大势,但是其他人不知道啊,因此苦也师出无名,不能“滥杀无辜”。

等后面他们蹦出来了,李陵便可借助董卓的手,来剪除这些一心祸乱天下的人,比如袁术、袁绍、益州刘焉、荆州刘表、幽州公孙瓒等等,然后收天下兵权,中兴大汉朝啊。

再之后便是直捣北方,归位华夏一统,并实行秦朝的民族政策,让五胡乱华的事情断绝。

秦朝时,“县主蛮夷曰道”,所谓的道,其实就是秦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跟县同级别,治理部族聚居的偏远地区,其主吏不叫县令而称县长。

非但夷道,秦戎杂处的巴蜀地区,也有很多个“道”。道的特点是不对蛮夷部族进行编户齐民,在赋税、徭役上给予一定减免。

比如在巴郡诸道,秦国规定,巴人部族君长每年缴纳二千一十六钱的租,每三年缴一千八百钱的口赋。其民户,每年缴纳质地粗糙的栋布八丈二尺,以及鸡羽三十筐,这是用来制作箭矢的……

比起秦国的编户齐民要缴纳将近一半收成的租赋,已经轻松了不少。

在编户齐民的秦人看来,有些不公平,但这是秦为了顺利统治这些地区,不得已实行的怀柔笼络之策。再者,若是不管当地条件如何,还收和内地一模一样的粮食和铜钱作为租赋,这不是逼着大半人口还在渔猎采集的巴人造反么?

“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这就是法家的聪明之处。不过,世人看待事物,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有利自然有弊。

而秦朝的民族政策其实是外柔内刚的,那便是在户籍制度上做文章。在户籍上,少数民族有夏、真的区别。专门管理道上蛮夷的《属邦律》律文上有这么一段法律答问:

“真臣邦君长有罪,应判处耐刑者,可使以钱赎罪。”

又问,什么叫“真”?

答:臣属于秦的臣邦蛮夷父母生子,称为真。

什么叫“夏子”?

答:父为秦人,母为臣邦蛮夷,其子称为夏子。父为臣邦蛮夷,母亲是秦人,其子也称为夏子……

可以这么理解,“真”就是少数民族户口,“夏子”就是秦人户口。

有趣的是,秦国规定,只有父母同为少数民族,生下的孩子才是少数民族户口。而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只要有一方是秦人,生下的孩子就不能是少数民族,只能是秦人户口。

这项制度便是李陵要效仿的制度!秦国当时是怎么做的?就拿巴蜀之地来说,他们往巴地移民,鼓励当地巴人君长世尚秦女,秦人的戍卒流放犯也被鼓励迎娶巴女。

这项措施结合《属邦律》里不同族属成婚生娃如何落户的规定,势必产生一个必然结果:真正的巴人越来越少,秦巴混血,却被认为是秦人的当地人越来越多。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数十年过去了,原本全是巴人,极少秦人的枳道,通婚数代后,如今已有大半人口是编户齐民的秦人,顺利改道为县。

巴人君长们也在秦女母亲,妻子的影响下,渐渐被同化为秦人!这个点子,据说是张仪随司马错征服巴郡后想出来的!

从这细节规定上,便能看出张仪的智慧眼光,甩了后世某些民族政策十条街。既有怀柔减免之策让巴人诸部臣服于秦,又能将巴人上层同化,润物无声间改变当地秦人巴人的人口比例。

跟只要祖辈父辈有一个少数民族户口,孙辈就能改汉为少,以求获得那点蝇头小利的政策相比,孰优孰劣?

这或许就是秦人征服巴蜀,将这两处永久纳入华夏版图的成功原因吧。

董卓抖起来了,自己手下的人当然也跟着抖起来了,但他的手下都是西凉出身,始终还是没文化的多,识字的少。

李儒就劝他“擢用名流,以收人望,因荐蔡邕之才”。

那么蔡邕会听命吗?要知道董卓现在的名声臭不可闻啊,他蔡邕可是大儒,要是他服软从了,那他的名声也臭了!

事实上“卓命徵之,邕不赴。”

直到“卓怒,使人谓邕曰:‘如不来,当灭汝族。’”因此“邕惧,只得应命而至。”

之后呢,“卓见邕大喜,一月三迁其官,拜为侍中,甚见亲厚”,如果就这样了,那蔡邕也就玩完了。历史上他就在董卓败亡之后,身死道消了。

当然,那时候王允当权,杀之的理由是蔡邕哭董卓,这等于是打他们脸啊,董卓那是天怒人怨恨不能生食其肉的恶魔,你竟然去为他哭丧,自然蔡邕没有好果子吃。

当然,即便不是如此,以蔡邕投靠董卓,并被后者“一月三迁其官,拜为侍中,甚见亲厚”,那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他和董卓走的太近了,不管开始是不是屈于董卓的淫威之下!

“哎,看来,必须得拯救蔡邕这老头了,谁让他有个好女儿呢!”李陵眼看历史按部就班的发生着,他不忍唐姬的闺蜜好姐妹蔡琰家里大祸临头。

再说,不看


状态提示:第四六六章 蔡文姬为皇后--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