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军事历史>白山梦雪>第三百一十二章 得寸进尺

李阎王走了,林有长出了一口气,心才算是定下来,总算是没丢人,要真做回了林大娘、林大嫂,喂粥给哥儿吃,回去后,那李阎王必然添油加醋说与三进里的人听,到时,还不知要被大鱼怎么个笑话法呢!

林有搬张小凳子,坐在一个大木盆边洗起了衣服,盆里,早就已经泡了一盆志远汗湿后换下来的衣服。

林有搓洗着衣服,轻松的哼起了小调,可不一会,就声音也停了、手也停了,皱着眉、眼定定目视前方,还突然伸手,也不管手还湿,就愤然的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嘴里还低声骂了一句:“有病啊你!”

林有怎么打起自己来了?

因为这会子,他才反应过来:之前自己瞎慌慌,只顾着逃开不当林大娘,竟然叫李阎王去给哥儿喂粥!这不是抓只老鼠进米缸,自己坏自己的事么!那李阎王是个看到哥儿就两眼放光的,平日里,逮着机会儿,哥儿罚他顶木墩子好几回了,可那犊子就是狗改不了吃屎!刚才自己叫他去给哥儿喂粥,那岂不是送羊入虎口,把哥儿往他手里送?那犊子哪里会那么听话,按自己说的,拿一条被子卷成卷,让哥儿靠着喂他吃粥,肯定学自己以前的样,半抱着哥儿喂粥给他吃!

林有急了,恨不得再给自己一个嘴巴子!

李阎王是什么人?那杀坯,就是个成天逛窑子的烂人!难不成还指望他,抱着哥儿时,能像自己似的坐怀不乱、做一个正人君子?

自己在哥儿病时,只一味的忠心服侍,绝不会乘人之危,但李阎王就不好说了,哥儿那么漂亮,要被他抱在怀里,只怕粥没喂两口,那李阎王就已经神魂飘荡,骨头都酥了,接下来,保不准,那李阎王,会借这机会,占哥儿的便宜!

林有腾的一下就弹起了身子,才要转身,又硬生生的定住了身子!

他想起,在清风小筑那一晚,李阎王骂他的那些话:

“你以为我是你?要哥儿这么为难?”

“我绝不会对哥儿动那个心思!因为我不想哥儿,因我而为难!我宁愿继续逛窑子,也不想哥儿和我在一起时不自在!”

不是不爱,却强制自己不去追求!克制自己,是因为害怕伤害到哥儿吧?!若真是如此,那李阎王的境界,真的很高了,比自己都高!

林有呼吸急促,想了想,还是相信李阎王真的如他自己所说,也就是“嘴上花花”,喜欢调戏哥儿,喜欢哥儿追着他踢,说那是“顺便让哥儿活动活动筋骨……”,他对哥儿,应该不会起坏心。

林有调整呼吸,勒令自己冷静,别又瞎慌慌的断错了事,李阎王这人,虽然一堆子毛病,但对哥儿赤胆忠心,他和自己一样,再怎么着,也绝对不会去害哥儿!昨天晚上,哥儿踹了被子,自己伸了李阎王一脚,自己可是亲眼看到,黑灯瞎火里,李阎王起来给哥儿盖好被子,就又睡下了,没乘机吃哥儿的豆腐!

再说了,是自己说“洗衣服”,硬逃出来,这会子又冲进去,像啥话啊!还要不要脸?

林有重新坐下,拎起件衣服搓洗起来,搓洗完领子搓袖口,可搓着搓着,就又停了手。

手里的袖口,让林有想起***起效后,哥儿睡着了,一只手露在了被子外头,当时他正忙着收拾之前哥儿汗透的被褥,就叫李阎王把哥儿的手放回进被子里去。当时李阎王没有马上就把哥儿的手塞回被子里去,而是捧着那只手啧啧有声:“就算人病了,这手还是这么漂亮,又白又嫩的,就像那才剥了壳的水煮蛋!”,瞧李阎王那挫样,要不是自己在场,都不知会不会把哥儿的手放在嘴里咬上一口!

昨晚李阎王没吃哥儿豆腐,那是因为屋里还有个自己啊,何况昨晚哥儿还没病发,李阎王要敢动手动脚,看哥儿不窝心脚踹死他!可这会子不一样,屋里就李阎王和哥儿两个,哥儿还病得七荤八素的,这会子,人根本就没有力气……

林有便又不淡定了。

略一犹豫,起身把小凳子搁在盆中衣服堆上,端起那盆衣服,就往上房里走。

进门第一眼,林有就看见志远盘着腿,披着大衣,与李阎王隔着炕桌对坐,正前倾着身子,抱着碗,自己慢慢的在舀粥吃,而李阎王儿身上,但人是真的规规矩矩,在炕桌的另一边,也是盘腿坐着。

林有心里立时便是一喜,感觉温暖而又愉快!

那李阎王巴不得能在哥儿跟前多献殷勤,但却没捞到亲手给哥儿喂粥的机会,唯一的解释就是哥儿不让他喂,宁愿撑着身子,趴在炕桌上自己吃!

想着之前李阎王挨挨蹭蹭的贴上去想喂哥儿吃粥,哥儿严拒不说,还把李阎王赶得远远的,连边上都不让他坐,而是让他坐到去炕桌对面,林有心里暗暗的就有点甜。

不是任谁,都能成为“林大娘”、“林大嫂”的,自己在哥儿心里的位置,无人可以替代,哥儿在生病也就是他最虚弱的时候,他最信任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

林有很明白,那只高高在上的凤凰,并不会接受自己的感情,但此刻心里,仍然是欣喜的:哥儿人不舒服,可他不要李阎王服侍,不正是为了我林有吗?他怕我有被人替代的失落,他在乎我!哥儿他是真的把我当成是他的亲人,真的把我当哥看!

林有偷偷瞄志远一眼,正巧碰到志远那清亮如水的目光,淡淡扫来,林有没来由的就感觉心慌脸烫,忙把端着大木盆在炕前放下,别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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