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掌握的渠道和话语权,崔正源一鼓作气折服了所以目光短浅的人。
接下来,会议的议程就开始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讨论当中。
看起来只是两个国家的传媒行业的合作,但想要进入对方的市场,显然其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考虑。
比如中国对韩国输出的节目和影视剧,到底该以什么样的模式进行播出。万一其中出现了诋毁韩国国家形象、人民形象或者提及到敏感政治事件的内容,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都是必须考量的问题。
毕竟双方都只是想要利用自己的优势,结合对方的长处来赚钱。而不是上杆子让对方来颠覆自己的价值体系,或者肆意攻击自己的政治的。
同样的道理,当时席大大对崔正源的提案不置可否,也有这样的考虑在其中。
相比起较为温和和中性的中国娱乐文化行业,韩国的同行们就要自由奔放的多了。
别说他国了,就连自己国家的政府社会丑恶现象,也全都直言不讳地揭露。
当中韩互相合作之后,要是在中国播出的作品里有这样的内容,那不等同于打脸嘛。
所以在这个议题的讨论中,崔正源就表示,让韩国的同行们务必遵守协定,不要触犯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当然了,这不是文化专制,只是针对面向中国开放的作品而已。
而在韩国国内播出的节目,就不会受到这些条款的制约。
不过崔正源在这里埋下了伏笔,坑了所有没有想到的人一下。当韩国制作的作品通过频道播出,受到了中国观众的喜爱之后,肯定会创造出十分喜人的利润出来。
到时候为了从这个市场里捞钱,那些所谓的有操守的传媒制作人们,肯定也会主动在制作的过程中,取消掉一些攻击中国的内容部分。
这样一来,因为播放内容而让中国政治层面不满的风险,就降低到了最小。
再说了。对于面向中国播出的作品,不是还有放通委把关呢嘛。不但是放通委,作品在中国的频道播出之前,肯定还要受到广电总局的二次审核。
事先制定好了规则。又有了双重的审查制度,相信能够确保万无一失了。同样的道理,崔正源也会提请中国方面,在广电总局里增设一个新部门,专门负责来审核韩国输出的文化作品。
这个办法。崔正源称之为特别审核制度。
因为这样的审核模式不同于两国原有的文化监督机制,而是在双方合作加深的时候,为了适应新形势而增设的机构。
同时关于中韩互相输出文化作品的内容,崔正源准备放入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当中,作为文化交流的一部分来形成条款。
如此一来,这样的审核制度就成为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看似特别审查制度等于是给外国传媒进入中国市场开了一道口子。
但其他的外国传媒想要进入中国市场,那么就必须也要同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才行。
同时在协定签署的基础上,还要遵从既定的中韩文化交流的框架,也就能从制度和手段两方面来避免了外来文化的恶意入侵。
再说了。想要和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那些传媒行业比中国发达的国家,其经济也是占有优势。如果为了传媒行业开拓新市场而签了自由贸易协定,岂不是等于给日新月异的中国经济找到了新的增长点。
那样一来,中国的崛起速度就等于是这些国家做了巨大的贡献。想来那些传媒行业发达的国家,并不希望这一幕真的出现。
把特别审查制度作为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一部分内容,既可以为中韩的文化交流提供切实的保障,也可以避免中国担心西方自由思想由此传入的顾虑。
而且有了这个特别审查制度,中韩之间还可以据此加强合作,成为更多文化领域合作的桥梁。
可以说。崔正源想出来的这个制度,算是目前阶段能够加深中韩文化交流必不可少的部分。
在特别审查制度上面,与会的各方势力代表经历了激烈的较量,最终的得到了通过。
随后放通委作为审查执行者。将这个新方案提交给了文化观光旅游部长官过目。在得到长官的首可后,最终形成了正式文件提交给了国会。
因为这个制度得到了全行业的统一认可,尽管国会内还有其他的声音。但国会内部,不管是执政党也好,在野党也好,都不可能不认真考虑行业方面的意见。
因此在三个星期的拉锯战之后。特别审查制度作为韩国文化审查条例的一部分,被补充进了放通委的工作当中。
与此同时,从中国也反馈回来了好消息。
既同意韩国提出的加深文化交流合作的意见之后,**、文化部在中央政治局的认同下,也筹建了广电总局特别审查司。
该死的主要职能就是审查韩国提供的,面向中国大陆观众播出的所有电视放送作品。
很快的,作为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当中进展最快的一部分,《中韩文化交流谅解备忘录》、《中韩文化审查协调办法》、《中韩文化交流标准准则》等多个规章制度和条约条款,在中国文化部部长和韩国文化观光旅游部部长的共同签署下,最先开始生效。
既然双方文化互相输出的途径被打开了,接下来的争夺就进入了最惨烈的阶段。
韩国有着很多的放送传媒,中国的更多。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