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马弋猎还有女人,元正习惯了,也练就出来了一颗平常心。
如李鼎这样的粗糙汉子而言,还是一个新鲜事儿,不曾接触过。
兄弟两人也不是没有喜欢的姑娘,可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两人心里也有数。
也只能将情窦初开时的美好,深深的埋藏在自己的心里。
一个姿容还算是看的过眼的女子,对于李鼎而言,可能就是天上的仙女了,别说是为了一个女子抛头颅洒热血了,估计就连那位姑娘的洗脚水,也能一口气喝的干干净净。
不仅仅是李鼎,李尘也是如此。
可李尘就要比自己的弟弟体面多了,就算有喜欢的女子,也不回去说,一切随缘,在自身没有出人头地之前,是绝对不会伤风败俗的。
也伤不起风,败不起俗。
在李鼎和李尘的心里,只要自己有了出息,自然也就会有女人愿意喜欢他们。
总是听闻,一个姑娘对一个小伙子很爱慕。
可姑娘爱慕的小伙子,不是家境显赫的贵公子,就是一表人才的江湖少侠。
不说江湖之上,仅仅是在读书人的这个范围里,两情相悦也好,单相思也好,到了最后,婚姻大事总是门当户对的。
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巧合。
李尘和李鼎也不勉强自己,爱情这种东西,有的时候自然会有,没有的话也不强求。
看着脸色涨得通红的李鼎,元正打趣道:“其实刚才吧,如果你真的是锦衣玉带的贵公子,最好手上再拿着一把骚包的华贵折扇,那位姑娘必然会说,大侠的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了。”
“可你的气质,出卖了你身上的锦衣是刚买来不久的事实,所以那个女子只好拿出真金白银来感谢你。”
“大概也是觉得你这个小伙子算不上一表人才,可长得也不难看,也有些本事,那个姑娘才愿意让你日后有机会去她的家族拜访的。”
“当然,这可能也是一句客套话,你可不要当真。”
李鼎的脸色渐渐恢复了正常,一盆冷水泼在了自己的头上,有些难受。
一个姑娘家,都心如止水,一切如常的,反倒是李鼎这个汉子脸色通红。
谁是吃过见过的,一眼便知。
想了想这个事情,李鼎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语不发。
元正继续说道:“其实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现在的你,看母猪基本上都是双眼皮的那种,遇到一个姑娘,你会流口水,可能稍有不慎,第三条腿就硬气的不要不要的。”
“可你也要明白,你还年轻,日后有的是机会沾花惹草。”
“当局者迷,其实我刚开始对女人有所好奇的时候,但凡是个姿色不算难看的女子,我都会浮想联翩,想着花前月下,风花雪月的美好乐事。”
“可当你真的做过之后,并且积累出了一定的经验后,你就会觉得,心里的地方很小,大概也只能住得下一个人。”
在狗马弋猎女人这方面,元正不敢说自己是老手。
可和李鼎比较起来,这方面,元正是老的不能再老的老手了。
李尘心里也有所感触,别的不说,其实他现在有着真金白银去青楼里面消遣一番了,可想着没有到达道境之前,还需要自己保持纯阳之体,李尘能克制住。
在繁花似锦的前途面前,李尘什么事情都可以忍受,也什么事情都敢去尝试。
可他害怕自己的弟弟忍不住,偶尔鬼迷心窍,犯下了弥天大错,也不是没有可能。
李尘看了一眼被打晕的白玉龙犀,问道:“这头灵兽如何处理?”
元正微微沉思道:“这是灵兽,有别于妖兽,此地能出现这样的灵兽,可能是因为此地的风水的确是不错,打晕就打晕了吧,我们继续赶路,不理会即可。”
其实白玉龙犀若是降服之后,也能成为一尊还算不错的坐骑。
即便无法和万里烟云照比较,也和寻常的万里烟云照比起来弱不到哪里去。
李鼎背负着书箱,他力气大,书箱很重又很轻。
元正则散漫的骑在扛把子身上,跟在李鼎和李尘的后面,游山是可以的,玩水就不行了。
一路上也没有遇见妖兽,也不曾遇见灵兽。
很平淡的走出了这片绵延的山脉。
一条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大概通往下一个村庄。
元正一直骑着扛把子,也开始觉得索然无味,让扛把子化作了一只金丝雀趴在了自己的肩头。
背负书箱的李鼎脚步很稳重,上山也好,下山也罢,双腿也没有打摆子。
李尘则是养出了一股若有若做得多了,李尘心里的想法也就多了。
算是开了一窍,以往的匹夫气质,无形之中,消磨了不少。
一位约莫三十余岁的女人,映入了元正三人的眼帘里。
那个女人身材还算不错,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微微露出小臂,脚踝,还有雪白的肌肤。
她背负了一捆柴,走路不太稳当,时不时伸出手擦拭一番秀气额头上豆大的汗珠。
元正发现,李鼎和李尘走路的速度明显快了一点。
比较之下,李鼎走的更快,大概之前那个碎花裙少女的微笑,在李鼎的心里还不曾消散,也激发了他对女人的好奇心。
如果是以前,李鼎没有这样的气魄,只会远远地偷看一眼,若是那姑娘有所察觉的话,李鼎便会一溜烟速度跑到没人的地方傻笑一会儿。
可现在,李鼎也认识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