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恐怖悬疑>哈利波特之我的舞台>第十八章 魔咒才是重头戏

欢迎你br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是拉文克劳的院长,但他的长相实在有点对不起当初的创始人罗伊娜拉文克劳。他头顶已经全部秃了,属于那种中间溜冰场,四周铁丝的发型。胡子很浓密,罗森很奇怪,难道魔法界实力越强、胡子就越多吗?邓布利多、弗立维如此,自己的爷爷安德森也是如此。

弗立维教授身高不到三英尺,他只能站在一摞书上讲课,据说有着半妖精的血统,可信度很高,因为除了身高,三角的脸型、密集的皱纹、尖尖的耳朵和手指都能证明这一点。另外,妖精的寿命很长,弗立维教授和安德森、伏地魔是同一辈的人,他活到邓布利多那个年纪不成问题,但是像海格、麦格这些人就很难了。魔法、血统是影响巫师寿命的两大因素。

和预料的一样,弗立维是从魔咒理论开始讲起的,但在罗森看来,魔咒理论这个东西和初等数学理论差不多。截止到上一世高中毕业的时候,罗森也没记住函数的定义是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用函数去计算、分析。魔咒也是如此,你不必知道魔咒是什么,也不必知道魔咒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你只需要知道一道魔咒怎么才能发出,怎么才能让效果变得更好就可以了。罗森的父亲亨利曾经解释过,想弄懂魔咒的实质,必须从古代魔文入手,在魔咒课研究本质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了,高等数学对于定义、概念的要求很严格,否则很有可能犯原则性的错误。魔咒里面,高级魔咒也是如此,那些复杂的咒语有着一整套繁琐的规定和流程。但这些不是一个一年级新生需要顾虑的。想到这,罗森就失去了兴致,开始挨个复习自己暑假期间学会的魔咒,该如何发出,等等。

过了一会,基本理论讲完了,弗立维拿出标准咒语:第一册,翻到荧光咒那一页。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现在你们应该知道释放魔法的原理了,那么就该自己尝试一下。荧光咒之前的那些咒语难度很低,自己照着书就可以使用了。比如第一个,清洁咒,用魔杖指着你认为脏乱差的物品念清理一新就可以,不用想什么,也没有任何技巧,所以我们直接从荧光咒开始。”

罗森一阵汗颜,合着自己那些咒语一次性成功不是因为天赋过人,而是因为他们太简单啊“当初用清理一新的时候,格格巫罗森自己的那个小精灵还有点不高兴,这下可好,费力不讨好。”

弗立维轻轻挥动魔杖,整间教室瞬间失去了光亮,变得漆黑一片。“不要慌张,拿起你们的魔杖,集中注意力,跟我一起念荧光闪烁!”

“荧光闪烁!”几十个声音响起,黑暗的教室中亮起稀稀拉拉十几个光球,其中讲台上弗立维教授魔杖上方的最大最亮,就像一个人造太阳一般明亮。

罗森曾经试过这个咒语,也能让自己的魔杖尖发出一些光亮,但是跟达到照明的标准还有些距离。这次,罗森排除了所有杂念,满脑子想的都是太阳的样子,“荧光闪烁!”罗森感到手臂有一种魔力流动的现象,看了一眼魔杖,发现这次的亮光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强烈。观察下四周,自己的效果貌似是最好的?然后他看到赫敏的目光,从里面看出了一些不服气?

“糟了,摊上大事了,生活又将无法宁静了。早知道不该这么卖力的。”罗森心里想到。

但是弗立维教授毫不知情,“看我们的佩弗利尔先生,他的魔咒用的最出色,拉文克劳加十分!格兰杰小姐也很棒,格兰芬多加五分!”然后,罗森注意到,赫敏的眼神,看起来要杀人

弗立维教授继续讲道,“你们觉得荧光咒就这点东西吗?来看看它的变形。荧光闪烁!”说完,魔杖杖尖出现了一个标准的白色的光球。弗立维魔杖轻轻一抖,光球变成了红色,然后是橙色,一直按照彩虹的顺序排到了紫色。

“改变颜色,是最简单的。”他魔杖一挥,光球飞到了教室上空,突然开始朝不同方向发射不同颜色的光柱,和酒吧里的镭射灯简直一模一样。

小孩子基本上没有去过酒吧的经历,只有几个麻瓜家的也许见过类似的灯光。所以几乎所有人都在惊叹。

“每一个魔咒都有变形,除了最基本的用法,都可以进行不同方向的改进。越深刻、越复杂的改进,所用的魔法就越高级。学会改进魔咒,可以帮助你们以后再高级魔法的学习。”弗立维教授想了一下,补充道,“当然,实力不足的时候,我强烈不建议你们改进魔咒,因为风险非常大。每年魔法部的魔法事故灾害司和圣芒戈医院都有一大批因为实验魔咒失败而受重伤的巫师,他们不仅要自行承担医药费,有的还会因为损坏了公共财物或者让麻瓜看到而赔偿一大笔钱。”罗森觉得,这句补充的话是给格兰芬多的小狮子们说的。因为,一向机智的拉文克劳是不会干这么鲁莽的事情的。事实上,那些实验失败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格兰芬多出身。

“好了,今天上到这里。作业是关于荧光咒的心得,长度不小于5英寸。”罗森觉得,弗立维教授对学生还是不错的,用英语把荧光咒的一些技巧抄一遍就差不多这个数了。只不过,他现在遇到了一个麻烦。

放学后,赫敏叫住想偷摸离开的罗森,“罗森,为什么你的荧光咒效果那么好?我试验了很多次,我也只是能够让它比较明亮而已,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罗森终于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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