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汪浩仁匆匆赶到贺县县衙之内的时候,贺县县衙的大堂之上,一群身穿家仆服饰的汪府家丁正跟一群身穿象山军单衣的士卒,拿着刀在相互对峙。
“你们都在干什么?全把刀给我放下!”
汪浩仁看到大堂上相互对峙的两群人,气的肺都要快炸了。不管是持刀汪府的家丁,还是拿刀的象山军,全都是汪浩仁手中重要的武装力量。可是现在,作为自己手中最重要的两只武装力量尽然拔刀相向。
看到自家大少爷前来,汪府的家丁率先把手中的钢刀放了下来,而看到汪府家丁将手中的兵器放了下来,象山军的人也纷纷将手中的兵器放了下来。
看到汪浩仁前来,一个身穿汪家家仆的年轻人跪倒地上,大声喊冤道:“大少爷,你要给小的做主啊?”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汪浩仁坐到原本属于贺县知县古三通的位置上,开始询问事情的经过。
汪家家仆的年轻人指着象山军中一个满脸刀疤的大汉说道:“大少爷,那个象山贼,他抢走了我的小红。”
“放屁,是那个娘们自愿跟我走的!”
“大少爷,他说的不是真的,小红早已是我的人了,怎么可能跟他走?”
汪府的家丁说完还想要前去跟满脸刀疤的象山军纠缠,却被对方一脚给踢到了一边。
俗话说的好,打狗还要看主人,汪浩仁看到自己家的家仆,被象山军的刀疤大汉一脚踢到一旁,心下不由的就是一阵恼怒,但是为了贺县之内的团结,只好强忍的怒气问道:“这位好汉,不知道你是哪位头目的手下?”
刀疤大汉不屑的答道:“我老大是第十营的赵秃子!”
自从侯三苟被官军杀死之后,逃回的象山军便失去了管束,逃回贺县县城的象山军分裂成十多个小势力,人数最少的仅有十多人,人数最多的却有二三百人。而第十营,便是一个拥有七八十人的小势力。
“我和你们赵营头有过数面之缘,不知道这位好汉为什么要抢走,我汪府的婢女?”
刚才汪浩仁在亲信的告知下,已经了解到,那个被抢走的“小红”是汪府的一个普通婢女,因而才有如此一问。
刀疤大汉听到汪浩仁的问话后,抱着膀子说道:“汪家大少爷,我刚刚说了,是那个小红自愿跟我走的,她还说要给我生几个大胖小子。”
“哈哈一一”
听到刀疤大汉的话,跟在他身旁的象山军同伙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而听到刀疤大汉侮辱自己心爱的女子的汪府家丁,则爬起来再次冲了过去,一把揪住对方的衣领子,大声嚷道:“你胡说,小红明明早已跟我私定终身,非我不嫁,怎么会跟你生孩子!”
“去密码的!”
刀疤大汉在一次把汪府的家丁推到在地,但是这一次,汪府家丁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却是满头的鲜血,然后这个家丁猛的一低头向着刀疤大汉一头撞了过去。
刀疤大汉一时不察竟被汪府的家丁一头撞到了地上。
看到刀疤大汉被撞翻在地,象山军的士卒们全都恼怒了起来,上来将满头鲜血的汪府家丁围住。而站在一旁的其他汪府家丁看到自己一方人被围,也全都冲了上去,一时间双方再次对峙起来。
“够了!”
坐在大堂上的汪浩仁看到场中的场景,恼怒的拿起原本就放在案几上的惊堂木就是一拍。
见到自家大少爷发活了,汪家的家丁退了回来,满头鲜血的汪府家仆却趴在地上哭求汪浩仁做主。
汪浩仁再次一拍惊堂木说道:“你们都说小红自愿跟你们在一起,那么就把那个小红叫来,让她自己说,愿意跟谁在一起,可好?!”
汪浩仁一说完,刀疤大汉一反刚开始霸蛮的样子说道:“好,我同意!”
汪家的那个家仆也连连点头,表示同意汪浩仁的办法。
很快,那个叫小红的汪府婢女,被人给找了过来。
只见那个叫小红的婢女穿着一身华丽的锻袍夹衫,头上带着宝珠,耳朵上挂着流金的耳坠,脖子上也带着一串银子打的饰链,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胭脂水粉,一副暴发户的嘴脸。
看到一个汪府的婢女如今竟是如此的打扮,汪浩仁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猜测,但汪浩仁还是沉声问道:“小红我问你,你可认识他们两人?”
小红顺着汪浩仁指向的方向看到满头鲜血的汪府家丁跟刀疤大汉,然后冲汪浩仁点点头:“我认识。”
“他们两人都说与你私定终身,可有此事?”
“没错!”
小红的回答令站在一旁汪府家丁全都窃窃私语起来,要知道小红的话,在这个时代可是不能让人容忍的,没想到她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承认。
“那一一”汪浩仁也没有想到婢女小红敢于当场承认脚踏两只船的事情,沉吟了一下才问道:“那小红你现在准备跟那位在一起?”
“当然是刀疤哥了。”
听到小红的回答,刀疤大汉得意的走上前来搂住小红把肩头,挑衅的看向在小红说出答案后便跌坐在地上的汪府家丁。
汪府家丁不相信的喃喃道:“为什么会选他?为什么……”
小红听到汪府家丁的话大声的说道:“我跟你相好了半年多,你才送了我个木头做的簪子,可是我跟刀疤哥今天才认识,你看看我这一身的绫罗绸缎,身上的金银首饰,脸上图的胭脂水粉,全都是刀疤哥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