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把狄更斯打成了稀巴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泄愤,如今林松又成了孤家寡人,酒店是没办法待下去了,只好另寻出路。
不得不说国际大都市纽约本就是一个冰火两重天的城市,治安状况也是喜忧参半。
在富人区基本上可以通宵二十四小时安枕无忧,可是若在贫民窟或者一般性质的社区,令人诟病的治安简直就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
林松也不例外,富人区他去不了,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屌丝,身上的衣着早就被打斗撕成了碎布条。只能勉强的混迹于那些低俗的场合来掩盖自己不合法的身份。
这是一片陌生的环境,柏油路面上已经看不到什么行人了,整个天空早就成了黑幕,甚至连星星都难得一见。
林松两只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虽然漫无目的,但是走的却很快,好像目标明确一样。
一阵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从不远处的拐角街巷传来,昏暗的路灯下,一串呛人的烟雾飘过来。
一名骑警驾驶着一辆早些年生产的太子摩托车,晃晃悠悠的朝着林松这边开了过来。
在距离林松还有十几米的距离的时候,摩托车忽然给了油门,猛地加快了速度,咆哮而来。
几乎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就加速超过了百公里的时速,如果撞在了林松的身上,一定会骨断筋折的。
林松眼角一凛,一道闪电急驶而过,就在林松感觉躲过这次袭击的时候,驾驶员手中忽然挥出了一根棒球棒,对着林松的后脑砸去。
整套动作完成的相当的干净利落,就好像排练过无数遍一样。
直接逼迫林松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双脚蹬地腾空而起,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巧妙地躲过了棒球棒的袭击。
不过有来无往非礼也,华国人向来喜欢礼尚往来,既然你有初一,那么我也要还给你一个十五才行。
林松感觉后脑一股劲风刮过,随即抽出没有子弹的手枪,照着驾驶员的后脑拽了出去。
像这种技术动作,对于林松来说都已经登峰造极了,打准了不算什么,打不准才叫意外呢。
林松还没有站稳呢,就听到了摩托车倒地和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传来。
回头一看,那个驾驶员就像是一块被抛弃的木头一样,叽里咕噜的快速滚到了路边,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地方。
不是磨破了,就是摔残了,躺在地上连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也是菲尔特的人?”
林松上前一把揪住驾驶员的脖领子不客气的逼问道。
“呸!”
令林松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家伙居然啐了林松一脸唾沫,那味道居然比下水道还要恶臭一百倍。
也不知道那厮有多长时间没有刷牙了,反正熏得林松一阵眩晕。
‘咔嚓。’
既然他不愿意合作,那么留着也是祸害,林松看到四下里无人,索性拧断了他的脖子。
从尸体上搜出来一把警用手枪和一支警用来福连发枪,子弹若干发,虽然不多,但是也可以勉强支撑一次小型的枪战了。
摩托车算是彻底的报废了,还是老版的太子,说起来也是林松喜爱之物,可惜无法拥有,也算是一点遗憾。
可疑,从他的衣着来看,应该是一名警察才对,为什么会对自己突然袭击呢?
林松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再次返回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份警官证。
翻开一看,上面的照片和死者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不用问林松也明白了,这个家伙是盗用了警察的身份,好让林松没有防备心理。
‘突——突——突——’
又是一阵摩托车的发动机爆鸣声,让林松不由得一惊,他快速的躲进了路边的矮墙内。
不久之后,从后面开过来了十几辆的老版太子摩托车,每一个驾驶员都是极为另类的打扮,骷髅外罩,黑夹克,黑皮裤还有黑皮靴,外加黑色的墨镜显得特别的拉风。
“迪克死了,凶手就在附近。”
为首的一个家伙在经过尸体的时候,就像是狗闻味儿一样,嗅到了死者的气味说道。
林松不由得紧张起来,当然到了林松这个阶段,是不怕死的,他紧张的原因是因为尸体被林松隐藏在路边的灌木丛中。
现在又是漆黑的夜晚,路灯几乎不存在,他是怎么辨别出尸体的位置呢?
难不成这些人都有特异功能不成,要是这么恐怖的话,等于他们开挂了,林松处在很不利的位置上。
“迪克,迪克。”
一个嬉皮士模样的骑手,在一片低矮的灌木丛里把尸体拖拽了出来。
为首的黄毛足有一尺多长,胡子更是亮点,分开两撇的胡子居然还编了小辫子,在看到迪克的后脑几乎被掏空了的惨状之后,也是不由得抽搐了几下。
“法克,白瑞德欺骗了我们,他是一个高手。”
为首的家伙如临大敌,从他的履历来看,能够把迪克的后脑都砸空了,那股子力量该有多大?
就是子弹也不过如此吧,所以听到警告之后,那些嬉皮士们都不由得紧张起来。
一个个手里握着刀子的手开始像擒满了汗水一样,不时地擦拭一下。
“既然是白瑞德失信,那咱们不干了。”
一个嬉皮士愤慨的说道。
“法克鱿,你他妈的钱都花了,说这些有什么用?”
黄毛首领臭骂了一句道。
“杰瑞,告诉我,他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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