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废话,赶紧给本鸟去银行取钱,然后买一箱辣条回来。”
“哎呦我擦,刚刚明明还是一包的!真当我的数学是音乐老师教的吗?”
“刚刚是刚刚,你看你的颓废风不是被本鸟给剔除了吗?我收点报酬难道有错吗?”
沈旭:“......”
沈旭来到最近的银行,准备将罗丝卡里的钱寄到她父母的账户上,毕竟罗丝已经相当于死了,死亡的原因还是因为他。
反正钱对沈旭来说压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总裁身上,随便弄了点钱出来到现在都还未花完。
银行很大,进去后丁妮格菲尔便在沈旭耳边嘀咕:“本鸟发现这里有五个劫匪,都带枪!”
“带枪?”沈旭眼睛一亮,这个好!他自杀那么多次,枪击却只有一两次,什么感觉都快忘记了,得重温一下。
银行很快便办理好转存手续,沈旭和丁妮格菲菲尔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抢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尔敞开喉咙大叫。
现场的人还未骚乱,先乱的是银行劫匪,过度紧张之下,一个劫匪掏出枪,大喝道:“都别动,抢劫!”
现场立即乱了起来,不过在劫匪开了一枪示威后,众人立即蹲下,将金银首饰老老实实拿出来。
“妈的这只死鸟,居然坏了我们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银行出入口一关,丁妮鸟想飞也飞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鸟不能死,丁妮鸟陪伴了他好几个年头了。正如丁妮格菲尔所说,它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话题的人,没有丁妮鸟,他早就在无数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为以往只是他会死,丁妮鸟不会有任何安危,现在的情况是他和丁妮鸟都可能会死。
沈旭一把将丁妮鸟抓住,将其护在自己怀中,然后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着这个时间,他立即冲向大门。
“砰!砰!......”
枪响了,沈旭倒在银行门口处,丁妮鸟浑身羽毛被血浸湿,不过却是沈旭的血,被护着的丁妮鸟并没有受伤。
弥留之际,沈旭听见劫匪头子大骂其他劫匪蠢货,抢劫被抓判个十几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来了。”沈旭艰难笑了两声,意识陷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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