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玩意,快跑!”
盗猎团伙的头目,并没有听到声音,因为叶天人的身法速度要比音速快。
但头目心中还是骤然升起一阵不安之感,高喝着让同伙撤退。
在相距他们十公里的一座小山,一片薄雪之上,忽然凭空出现一个脚印。
44码的大脚的脚印,左脚。
熬冬的老鹰,被这道脚步声惊醒。
它警惕地望向遥远的空中。
明明那脚印出现在山上,但它却望向空中。
紧接着,老鹰金黄色的瞳孔一缩,浑身羽毛都炸开,似乎看到什么特别恐怖的东西般。
下一刻,在这个脚印的五公里外的草甸上,又出现一个脚印。
右脚。
几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牦牛,吓得身躯一抖,蠢萌的眼珠子瞪了瞪,歪头望天,却什么都没看见。
只有脚印,不见人。
每隔五公里左右,就出现一只脚印,像是仙人在踏足人间。
所以,从爆炸地点到警匪交战的三十公里距离,叶天人跨越五步而过,用了不过几秒。
所以,那些悍匪们,才不过把车子开走了几米远。
所以,当一只浑厚真气凝成的大脚从天而降,悍匪们根本没机会逃脱。
这辆皮卡车就好像被炮弹射中般,瞬间四分五裂,几条轮胎都飞出几百米远
车上的悍匪有的瞬间炸开,化为晶莹的肉雨,纷纷扬扬地落在地上。
有的抛飞出十几米远,浑身皮开肉绽,犹如血葫芦般,瞬间毙命,好在还留个全尸。
“干,不就偷猎你们华夏几只藏羚羊吗?至于拿重炮轰我们吗?”
“跑啊!快跑!竟然动用炮弹啊,太狠了!”
其余六辆车上的悍匪,都惊得目瞪口呆,哇哇怪叫,绝望的眼泪都飚出来。
恐惧会产生巨大的求生欲,进而让人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他们瞬间把车子开到时速二百公里,风驰电掣般四散逃窜。
“有支援?出动军队了?”
“哪儿呢!”
而郑东雷和警员们还处于蒙圈的状态,左右四顾,却不知炮弹从哪里打来的。
第二脚落下,似乎比第一次还要狂暴十倍。
命中的皮卡车直接起火爆炸开来,天空甚至腾起一道蘑菇云。
车辆的金属块都瞬间融化,车上的悍匪们都化为飞灰,连尸体都没有留下。
“头儿,看天上!天上!”
“有个小黑点!”
“是炮弹吗?”
“是,是个人!”
此时,警员们都惊呆了,满脸不敢置信之色,仰头看着天空。
天空中先是出现一个黑豆般的小黑点。
随后越来越大,竟然隐约能看出是一个身穿白衣的人,从天上降落。
此人一脚踩下,天空中出现一个白色气体凝成的巨大脚掌。
地面上骤然出现一个长过百米的巨大脚印,踩得深深陷入地面五六米深。
余下五辆盗猎者的皮卡车全部被踩下,被踩成废铁,人类全部死于非命。
所有警员吓得枪都掉在地上。
就看到一位身穿白衣,须发皆白的老者,犹如神仙般,缓缓降落在那个满是碎肉的深坑之中。
“外星人吗?”
警员们都心惊肉跳,瑟瑟发抖,犹豫着要不要往上级汇报情况呢?
但又不像是外星人。
此老者身材异常高大,有一米九左右,穿着极其华贵的白色狐裘,但容颜清癯古拙,三绺白须在寒风中微微飘荡着。
他明明很苍老,但眼睛特别明亮,比年轻人还要明亮,且给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感觉,空灵出尘,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般。
老者迈开大步,踏着血泊,向警员们走去。
郑东雷双手颤抖,但还是紧咬牙关,给打光了子弹的微冲上了弹夹。
“别紧张,老朽不是坏人,我不杀好人。”叶天人摆了摆手,笑呵呵地道。
郑东雷迟疑着,还是收起了手枪。
叶天人来到三名受伤的警员跟前,手掌在三人的伤口处虚虚地一抓,就将子弹取出。
随后从狐裘中摸出一个白色小瓷瓶,倒出三枚晶莹的红色丹丸,一人喂了一颗。
三名警员立刻止血,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很快醒转过来。
郑东雷就是傻子,此刻也意识到此人是那种神仙一般的人物。
毕竟,藏区有很多传说,转世活佛、昆仑仙人之类的,拥有很神奇的能力。他也听说过一些。
“老神仙,您怎么称呼。这里是无人区,不通车辆,要不要我送您到镇子上……”
郑东雷脸色崇敬地抱拳,深深地躬身,说完就觉得自己这话有点傻,不,很傻。
这老者飞天遁地,瞬间横跨几十公里,比动车都快,还要咱们送什么啊。
“老朽叫叶天人。对了,小同志,今年是哪一年啊?”
老者将几颗子弹随手扔在地上,笑呵呵地问道。
“2011年,十月二日!”郑东雷目瞪口呆地道。
“哦!老朽这一闭关,就是二十年啊!”
叶天人双眸中浮现出几许沧桑,如释重负般感叹一声:“还好,时间没算错!”
他眸光闪过一丝精芒,笑道:“和姜太初的三年之月,老朽没有迟到!”
这一日,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传遍天下。
华夏龙组创建人,百年前第一强者,叶天人,破关而出。
于十日后,约战姜太初于昆仑山玉虚峰!
这一刹那间,整个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