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
咣当,于百顺手里的木炭夹子砸脚上了。
脚疼,但是心更疼啊!
我靠,怕什么来什么!
仰慕+学长+指挥=宝贝暗恋的长的不如自己身材也不如自己弱了吧唧的病秧子拿跟破棍子戳来戳去的猥琐男人!
这一长串标点符号都不打的形容词,他想表达自己对情敌的蔑视,但是再蔑视也无法掩饰一个事实。
他......很没底气。
前世他把小乐的一切都调查的门清,自然对这个啥啥都不如自己,但是还霸占了小乐所有崇拜的男银很清楚。有一段时间他就把人家的演出照片塞在办公桌里,心情不好就拿出来扎几下。
前世小乐听音乐会受刺激其实是他一手策划的,他看着她仰慕别的男人就不爽,好不容易拐的她上了那个床,没成事就让灯拍回来了。
特么的世界咋这么小,重生了还能碰上他,这个时间那个啥啥都不如自己的男银不是应该留学么,他不拿棍子戳那些黄毛鬼子,回来在小宝贝面前嘚瑟啥?
“我一定要成为优秀的小提琴手,跟学长同台演出是我的梦想~”小乐双手合十开心的许愿。
“呦呵,那你可要多努力了。”呸!同台演出算什么,你现在还跟老子同摊烧烤呢,你还跟老子躺一个床上差点那个啥呢!
某人酸溜溜的口气并没影响到小乐的好心情。
“恩,我会努力的。”能为理想而奋斗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对了,顺哥,学长出面帮我讨回公道,商场送我很多赔偿品呢,我都没来的及看。”
小单眼皮盯着她的大塑料袋子,哼,原来这是情敌帮讨来的。
“哇,这么多啊。”小乐开心的翻看,因为是小老板发话,商场拿来的都是好东西,有一盒很精美的陶瓷餐具,还有一个小电饭煲以及几条包装精美的毛巾。
目测这套餐具的价格就已经超过了她买的衣服的钱,小电饭煲也不错~
“顺哥,你看你需要哪个就拿去用吧。”小乐大方的对他说,他可是自己的盟友呢。
“我啥都需要,你都给我吧。”印着情敌公司logo的毛巾用来擦脚,餐具他要用来喂流浪猫,电饭煲当尿壶!
哼,顺哥我对情敌就是这么犀利!小心眼的男人幼稚又阴森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