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恐怖悬疑>武侠世界探花郎>第114章 嚼铁咀金

林轩穿越前,也见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世界纪录,世界上最重的人的记录有的说是500多公斤,有的说是600多公斤,甚至有的说是700多公斤。

具体数据林轩不清楚,可无论如何,也没有达到一吨的。

大欢喜女菩萨的重量,绝对超过一吨。

这是什么概念?远看一座肉山,近看还是肉山。

林轩这小身板可以坐在大欢喜女菩萨的肩膀上,如同挂腊肠一般挂着。

大欢喜女菩萨每走一步,都给人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你这小白脸样貌还算周正,若是不愿意当我儿子,就陪我几天,如何?”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几声,拿过一只炸的金黄酥脆的炸鸡,张开血盆大口,两口就把整只鸡连皮带骨吞了下去。

咀嚼声可怕极了,任何人都无法形容得出,小孩若是听到这种声音,半夜一定会做噩梦。

林轩冷笑道:“不够,就凭你们还杀不死我,龙啸云没有别的后手了么?那边的乞丐,别装了,演戏都不会,天下哪有在当铺门口讨饭的道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可这三百六十个行当总是有高有低,当铺的伙计,便属于比较高的那种。

不仅要有学问,还要有见识,更要能狠下心压价。

天下间比当铺更狠的铺子,真心不多了,在当铺门口讨饭,怕是饿死都没口水喝。

这乞丐当然是假的,他叫胡不归,是一个极为古怪的剑客。

胡不归人疯疯癫癫,剑法也是疯疯癫癫,有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

百晓生想的头发都白了,也不知该如何给胡不归排名,最终决定不排这疯子。

胡不归听到林轩的话,笑了几声,拿了一把竹剑,大步走了过来。

“我就说了,林轩不同寻常,搞那么多事情没用,直接动手最实在。”

林轩喝道:“你们一起上吧,我林轩何惧之有!”

蓝蝎子媚笑道:“听闻百晓生排兵器谱,林公子单挑第四,群战第一,不知是真是假,今日却要试上一试。”

话音未落,一条蝎尾鞭已经扫了过来。

蓝蝎子的武器和她的人一样,都是蝎子。

这条蝎尾鞭上面密密麻麻满是倒刺,淬毒的时候意外造出一种对于护体真气有极好的破解效果的奇毒。

林轩不知厉害,伸手一抓,好似被蝎子蛰了一下,左手中指钻心的疼,一收一放,食指点出一道纯阳指力,人已经退到三丈之外。

《西游记》中有一劫难便是蝎子精,倒马毒威力无穷,佛祖被蛰了一下也疼的收手,菩萨罗汉不敢近身,孙悟空的金刚不坏之躯也挡不住。

蓝蝎子比起蝎子精差了十万八千里,可这手段当真是不俗。

伊哭比起蓝蝎子,实在是差了太多。

就在林轩闪避的功夫,胡不归出手了,他这人疯疯癫癫,却又恩怨分明。

龙啸云的师父对他有恩,龙啸云用这个人情换一次出手,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出手。

不同于寻常剑客修长有力的手,胡不归的手短粗,如同小胡萝卜。

这样的手,握普通的剑都握不稳,握一把细长的竹剑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股冷劲由他的竹剑上闪烁而出,先只是细细的一条,紧接着形成一片光华,分幻出千百点银芒,将一人一剑映照得分外醒目。

掌中剑一分而二,摇出了两道银虹,向林轩左右两肋刺了过来。

两道剑光,一虚一实,让人根本无法看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招式之精妙,让林轩大呼过瘾。

林轩平生所见剑法高手,以令狐冲为最,胡不归的剑法高不过令狐冲,却给人一种奇特的感觉。

剑道无涯,一剑破万法是剑道,万剑归一是剑道,灵活百变也是剑道。

胡不归这一剑灵活多变,完全不像是一个中年油腻大叔施展出的剑法,这种剑法,应该让山林间清纯文静的牧羊女施展才最完美。

林轩身子一闪,擦着胡不归的身子闪过,反手一刀削向他的肩头,却是林轩见猎心喜,不想下死手,非要看尽剑法才痛快。

就在这一瞬间,胡不归手中竹剑疯狂舞动,一片剑光裹拥着他的身子,有如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在一片耀眼的剑光影里,到处都是嗡嗡的鸣剑之声,胡不归一人一剑汇集成怒海狂涛,要把林轩卷入海底。

浮光掠影的身法展开,林轩的身子如同一片柳叶,在剑光之中来去自如,胡不归的剑气不仅没能伤了林轩,反而为林轩挡了蓝蝎子的攻势。

至于大欢喜女菩萨,这只荒古猛兽就这么看着,一手炸鸡,一手美酒,如同在看一出猴戏。

孙驼子被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团团包围,半点武功也施展不出来,只能站着不动,绞尽脑汁想对策。

胡不归一连出了十一招,每一招都是天下难寻的高妙剑法,就凭这一手,足以排入兵器谱前八。

林轩喜不自胜,可就在胡不归用到第十二招的时候,招式变得粗陋不堪,没有半分妙处。

“胡兄这是何意?”

胡不归大大咧咧的说道:“舞剑就如同作诗,灵感来了,写出传世名篇,灵感没了,就狗屎不如,你要杀我,一刀的事。”

“你走吧,你出手一次,债还清了。”

胡不归笑道:“没,我还欠你一刀。”

话音未落,胡不归反手把竹剑插入了左肩肩窝,直透琵琶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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