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们去哪里?”
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跟在林初夏身后,下了火车,转公交,再转摩的,眼见着,道路两旁的景物由陌生的摩天大楼变化为熟悉的乡野风景,林浩宇再也忍不住满腹好奇和担忧地问道。
“广城皮鞋厂。”
林初夏眼底快速地掠过一抹怀念和怅然,不用特意偏头往回看,她都能感知到此刻林浩宇心底有多么的震惊和不可置信。
确实,若非亲眼所见,谁能想得到,所谓“南方的空气中都飘浮着金钱的味道”这句话,竟然有着那么多的水分呢?不,或者,应该这样说,任何时代,都不缺拥有卓越见识和敢闯敢拼劲头的浪潮儿,也不缺“前怕狼,后怕虎”的普通人。
而,前世,即便林初夏心里有着再多的不愤和憋屈,却受制于眼界阅历等缘由,以及,后天养成的谨小慎微的性格影响,最终,在日复一日残酷的现实生活中,磨平了曾经的雄心壮志,成为碌碌无为的普通人中最最渺小不起眼的一员。
今世,却会截然不同!
“到了?”
林浩宇并不知道短短时间里,林初夏心里就转过那么多个念头,此刻,他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这座“城市”。是的,城市。
虽然,这样的形容词略有些夸张,但是,这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白色厂房,间或的几幢高楼大厦,以及不远处几乎隐藏在山峦薄雾里的宿舍楼,和有着医院、商场、公园和派出所等明显标志物的建筑,不正是一座繁华大城市的缩小版?
果然,该说,不愧是号称拥有近万名员工的广城集团嘛?瞅瞅,即便坐落在比农村还要偏僻荒凉的地方,但是,却依然拥有庞大的实力,砸下重金,圈起一块地,修建出不逊于,甚至,很多方面还远超城市生活的便捷舒适的“城市”性质的工业园。
“走吧!”
林初夏偏偏头,瞥了眼陷入震惊茫然情绪,久久无法自拔,不复往日里活泼好动,跟个呆板木愣的算盘珠子,自己拔一下,才被迫动一下的林浩宇,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在心里感慨: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林浩宇“啊”了一声,愣愣地看着林初夏找上门卫,拿出身份证,报上林爱华的名字,做了登记后,就又轻车熟路地带着他东拐西拐,来到了一幢厂房外,找到了正蹲坐在门口,和周围人闲聊的林爱华。
“三叔!”
正和工友们唠嗑,唠到兴致高昂处,很有几分“脸红脖子粗”,不复往日沉闷呆板模样的林爱华,听到这道熟悉中又透出几分陌生的称呼,看着从远处走近的两人,一瞬间,竟不知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来。
“三叔!”
在林初夏的暗示下,林浩宇也跟着唤了一声,并且,当着众人的面,上前几步,挽着林爱华的胳膊,姿态亲密地笑道:“三叔,见到我们,你高兴坏了吧?我们也是,你不知道……”
林爱华嘴唇动了动,想说话,却完全找不着机会,最终,只能木着一张脸,听着林浩宇化身唐僧,在他耳旁“叭叭叭”地说个不停。偶尔,好不容易,林浩宇终于顿住话头,他想张嘴说上几句话的时候,却又被候在一旁的林初夏接过话岔,并且,提到的事情,恰好就是他最为关心的林浩轩在家里的生活学习情况。
这种双重夹击的情况下,他除了做出幅“洗耳恭听”的模样,还能做什么呢?
就这般,林爱华犹如失了智的游鱼一般,浑浑噩噩地带着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回了自己在外面租的房子。
林初夏瞥了眼狭小中却透出几分温馨的房间,和林浩宇交换了个眼色,彼此都明了:这,就是林爱华和王容夫妻俩在外面的住处!他们啊,如今,只需“守株待兔”,旁的,什么都不用做,就能等到精明狡黠的王容主动找上门来!
“三叔,你上了大半天班,累了吧?我看你嘴唇都干得脱皮了,先喝口水,润润嗓子。”
上楼时,林初夏特意在楼下小卖部里卖了三瓶冰冻矿泉水,一瓶递给林爱华,一并递给说了一路,真正“口干舌燥”的林浩宇,一瓶则放在自己面前。
矿泉水瓶一入手,带来的凉意,对处于一种“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的茫然懵状态,久久没能回过神来的林爱华来说,不吝于沙漠里的绿洲般,出现得那叫一个“恰到好处”!
此刻的林爱华,明明有着满肚子的牢骚,然而,望着眼前两张如出一辙,乍眼望去,即便两人长得没一处相像,却依然让人生出“有血缘关系,是亲人”感觉的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最终,只化为这样一句话:“你们怎么过来了?”
“来旅……”林浩宇嘴快地说道,下一刻,就接到了来自于林初夏的“死亡凝视”,身体一个激淋,到嘴的话立刻就变了个样,“来看看你。”
这话,拐得那叫一个生硬,哪能不引人怀疑?尤其,林爱华还是个典型的“面憨心奸”的家伙。
然而,不论林浩宇,再或者旁观的林初夏,没一个人在乎。
“三叔,你有三年没回家了吧?你就不想家吗?”
问出这个看似关切,实则隐含几分尖锐指责的话后,不等林爱华变脸,林浩宇就又侃侃而谈。
“我知道,你会说,你在外面这么累,这么苦,哪能不想家?只是,既然出门打工了,那么,就要努力工作,不求赚大钱,但也要赚到比在家里种地更多的钱。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