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邓秀珍突然起身,走到鞋柜前,换好鞋后,就又拿起挂在架子上面的风衣和拎包,冲愣怔的林爱国说道:“走吧!”
“去哪里?”
林爱国下意识地问道,然而,身体却仿佛有自己意识般地跟着起身,走到鞋柜前,换好鞋袜。
“不是你说的,让我去人民医院看曾娟和林盛夏吗?”
邓秀珍一脸的淡然,然而,“盛夏”两个字,在此刻,从她嘴里说出来,却带出几分莫名的肃杀之气。
不过,心大如林爱国是没有感知到的。此刻,他正因为终于“说服”了邓秀珍而兴奋不已,三两下换好鞋袜后,就拎起一旁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往门外走去。
落后一步的邓秀珍里拿出钥匙,锁好门后,就迈步跟了上去。
这期间,她的动作一如往常的行云流水,然而,若有那了解她性子的人在这儿,就会察觉到她脸上那抹嘲讽和讥诮也掩饰不住的愤怒和怨怼。
“汪?”
跟道闪电似的,在曾娟关上大铁门时,终于抵达的狗子,看看空荡荡的院落,再看看穿上外套,拎着包,一幅晚上都不一定会回来的“出远门”模样的曾娟,那张毛绒绒的脸上,竟破天荒地浮现一抹哀怨来。
不是说好的,狗子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人类嘛?在出门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带上狗子?没有机会,也会创造机会的那种?怎么到了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身上,就颠了个个儿呢?
虽然,邓秀珍并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更听不懂狗子这番控诉又哀怨的话语,但是,养了狗子这么久,虽没达到狗子一个动作,就能知道狗子在想什么的最高境界,却也能感知到一小部分狗子的情绪。
就如此刻,邓秀珍就弯腰,拍拍狗子的脑袋:“小黄,乖乖在家看家,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狗子一脸认真地确认道:“汪?”
“当然,我还要回来陪你吃晚饭呢!”
邓秀珍又rua了把狗头,带着狗子体温,细长又滑软的毛发,从自己指尖溜走的美妙感觉,让她忍不住眯了眯眼,心里那些因为林爱国的愚蠢和固执而生出来的郁气,也消散了许多。
“这是爸找人买的那只狗吧?”
林爱国眼底的羡慕和嫉妒一闪而逝,显然,他和大部分男人一样,喜欢这种高大英勇的狗子。
只可惜,以前,他肩负着养家的重任,因此,即便再喜爱大狗,却也只能和大部分社畜一样,看见别人家油光水滑,养得特别好的大狗时围观一二的同时,在心里也开启唯有他们自己才知晓的“云养狗”计划。
而,现在,继林初夏靠稿费和奖金养自己,偶尔还“接济”下林浩宇,邓秀珍也由往常“只进不出”的家庭主妇,一跃而成为在市里上班的某精品店的店长,每个月赚到足有自己五倍的工资,而,他手里的工资,只需要养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想要养只这样的大狗,好像、大概、也许是可能的?
“我记得,爸将这只狗抱过来,还不到一年吧?这长势真好,看着就比猎户那家的狗还要好了!你们每天都给它吃什么?大概花多少钱?每天要带它出去运动?还是直接解开链子,让它在小区里玩耍?要给它洗澡吗?是自己在家里洗?还是送到宠物美容院去洗?……”
一串问题,兜头就冲邓秀珍砸过去。
换了以前做家庭主妇,整日里围着家里家外的琐碎事情打转,完全没什么心眼,思考问题更是直得不能再直的邓秀珍,那是绝对不可能听出林爱国的话外之意。
而,现在嘛?
“你喜欢狗?想养?”
一针见血的问题,不仅没能如邓秀珍预料中那般,令情绪处于极度激奋状态下的林爱国清醒过来,反还如同“热火浇油”般,让他越发地兴奋激动起来,跟个寻寻觅觅几十年,终于找到“知己”的人一般,疯狂地点头赞同邓秀珍的说法,同时,还就狗子的性格、外表和能力等大谈特谈。
邓秀珍:“……”这种泼人冷水没成功,反还将自己给绕进去的憋屈感,好气!
“小黄每天吃一份猪肝、两根大骨……”
“村里养狗,不用拴起来,放养在外面,每天上山下河地奔跑,运动量足够。但是,在市里养狗,不论大狗还是小狗,都不允许随处乱跑。一是怕咬伤人,二是会被狗贩子抓走,所以,养了狗的人家,每天都要拿链子牵着它们,在小区或旁边的公园里溜狗。”
“村里的狗,不需要给它洗澡,脏了也没关系,如果长了虱子,身上痒,它会自己跑去泥里打滚,再跑去河里洗澡。城里养的狗,除非将它教得很懂事,也不伸手rua毛,那么,一两个月给它洗一次澡也行,但是,如果像初夏那样,动不动就将它当成靠枕,每当初夏回来的时候,它也特别粘初夏,那么,就得十天半个月洗一次澡。”
“在自家洗澡,要用狗子特制沐浴露,洗完后,还得拿风筒给它吹干,从开始洗到最后结束,怎样也得两到三个小时。送去宠物医院或美容院洗的话,到是不用自己动手,省事了,但是,洗一次就得花三十。就这,还是办了八折卡,自带沐浴露的。如果不办卡,用他们那儿的沐浴露,洗一次,最便宜也得六十。”
“村里的狗,没打疫苗,在城里的话,还得带狗去打疫苗,这又是一笔钱。如果狗生病了,送医院,就又是一笔钱……”
就林爱国那做了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