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在这里,青凰没有说下去。不过那意思挺明显,傅宸雪连黑人女孩子都不放过,还是人吗?
傅宸雪明白青凰的意思,怕她想歪,不敢再继续“装聋作哑”,只好胡乱说道:“青凰,马塞族的女孩子是从不嫁给外人的,你知道吗?”
“这是真的?”青凰瞪着傅宸雪,心里却没来由一松,轻啐道:“你给我解释这个干什么?她们嫁不嫁给外人和我有什么关系?”
由于傅宸雪和青凰刚才的话都是用四川方言说的,所以达玛根本听不懂,惊奇地望着他们。看到达玛疑惑的眼神,青凰蓦然明白又上傅宸雪的当——这个可恶的家伙故意用四川方言和她交流,就是怕达玛听懂,哼,大坏蛋,大骗子!她狠狠瞪傅宸雪一眼,把这笔账又给他悄悄记上。
达玛吃得也很多,不过大多数时间她都在和傅宸雪交谈,在她看来,和傅宸雪说话比满桌子的美食更有吸引力。 [管他们谈什么呢,他今晚的任务就是要把所有的美食都装到肚子里。
正在这时,几个看似大学生的漂亮女孩子从他们身边走过,看到傅宸雪,顿时惊呼起来。下一刻,她们尖叫着跑上来,把傅宸雪团团围住。达玛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刚要动手,被青凰紧紧拉住。青凰见怪不怪道:“达玛,你不用管她们——她们都是傅宸雪的‘粉丝’,一群不可思议的小疯子。”
达玛惊疑道:“什么是‘粉丝’?”
青凰道:“‘粉丝’就是……”她刚要说下去,见那几个女孩子缠住傅宸雪叽叽喳喳要签名,把人吵得一个脑袋有两个大。傅宸雪没有笔。一个女孩子灵机一动,从包里拿出一支口红,旋开后交给傅宸雪,又把白皙的玉臂伸到傅宸雪面前,叫道:“傅宸雪,你把名字签到我胳膊上就行,回去后我找人纹下来,就是最好的刺青。”
傅宸雪没办法,只好照那个女孩子说的做。[看本书请到
其他女孩子也纷纷挤上来,有的要求签到衣领上,有的要求签到裙子上,有的要求签到香肩上,有的要求签到耳垂上……一个身材娇小眼睛很大粉妆玉琢的女孩子见同伴都有与众不同的“签字”之处,心里一急,“刷”地扯掉自己的衣扣,红着脸道:“傅宸雪,你把名字……签在我这里,好不好?”
饶是傅宸雪脸皮够厚,也不禁瞪大眼睛。他看着这个脸颊红得要滴血的女孩子,手中的笔无论如何下不去。大街之上,万众瞩目,这个女孩子能这样做,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青凰冲进来,挡在傅宸雪面前,面对着那个女孩子,冷冷道:“他不能给你签!”
那个女孩子用贝齿死死咬住红唇,差点儿哭出来:“为什么?我比她们任何人都喜欢傅宸雪……”
青凰依旧冷冰冰道:“喜欢归喜欢,反正不能签那里!”
那个女孩子声音里有了哭腔,叫道:“可是我愿意,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同伴们都笑起来,女孩子的脸更红,泪珠在眼眶中滚来滚去,她拼命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达玛挤过来,拉开青凰,叫道:“傅宸雪,她是最勇敢的女孩子,不要让她失望!”
傅宸雪望望达玛和青凰,又看看那个女孩子,拿起口红,在她的峰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字小如米,粒粒珠玑。大家都惊叫起来,想不到傅宸雪能用口红写出那么小的字,就跟绣花针刺上去的一般,银钩铁划,龙飞凤舞。那个女孩子心满意足,破涕为笑道:“傅宸雪,谢谢你!”
傅宸雪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的脸再次红起来,低声道:“我叫‘叶祖儿’……”
“叶祖儿?嗯,名字不错!”傅宸雪又拉起她的小手,用口红在她手心里飞快写下一串号码,说道:“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谁敢欺负你,就来找我!”
“真的?”叶祖儿如获至宝,飞快看一眼手中的电话号码,又紧紧攥上,放在唇边,生怕它跑掉似的。旁边的女孩子望着叶祖儿,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后悔她们刚才为什么没有像叶祖儿那样做。
看到这一幕,青凰冷哼一声,气得直跺脚。达玛反倒非常高兴,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傅宸雪,她心里竟有一种莫名的骄傲。
听过青凰对“粉丝”一的解释,达玛终于明白那些女孩子为何如此疯狂。她没说什么,回到“天斓别墅”,非缠住青凰找来“京岚神曲”和“沧海月明曲”让她听。青凰不知道的是,达玛把这两首歌反反复复听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她还坐在床边发呆,眼睛红肿得像是桃子一般。
这一晚,京岚市很平静。
第二天,德科拉又对京岚市的投资环境和企业发展考察一个上午,下午,德科拉一行离开京岚市乘飞机前往上海。在快要登机的时候,达玛突然把傅宸雪拉到一边,又把一支小巧的口红塞到傅宸雪手里,羞涩道:“傅宸雪,你要给我签名,比那个女孩子的更好……”
看到大家异样的目光,傅宸雪赶紧签好字,给达玛套上衣衫。达玛痴痴地望着傅宸雪,眼中是化不开的温柔。
在登上舷梯的那一刻,达玛又回过头,大声道:“傅宸雪,我喜欢你……我会再来华夏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