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刚刚沉入西山,深蓝的天空中有一片片熊熊燃烧的火烧云,抬头望去,云彩有的是大红,有的是胭脂红,有的是橙红,有的是紫红……满天都是红色,却又各有不同。红色的云彩给蓝色的背景镶嵌上一层紫色,让人体会到姹紫嫣红这个成语用在这夏天落日后的天空再合适没有了。火烧云映的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淡红色中,清清河水成了一条色彩绚丽的飘带,从城中穿过。朦胧中,仿佛蓬莱仙境来到人间。

“伯父……伯母!”徐家门外有人大声喊着。

刘舜英听到外面的声音急忙打开房门,见外面站着面带微笑的男人,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线了。“哟!是明海啊,快进来。……招弟!程参谋来了!”

外面站着的就是程明海,因为不是出勤,程明海并没有穿军装,一身平民打扮的他看起来总是觉得有些与众不同。见刘舜英开门了,程明海将手中提着的东西递给了刘舜英。“伯母您好,倩倩回家了吗?”

“回来了,早就回来了,现在正在里屋洗头呢!……哎呀,你看你,来了还带什么鸡?又不是什么外人……快进来吧,外面站着多累?”说着刘舜英接过鸡,把程明海让进了屋里。

听到母亲喊自己,徐倩用毛巾擦着头发低头走了出来。见程明海低头走进了屋里,笑道:“你怎么来了?这段时间你们不是很忙吗?”

程明海将扣在头上的便帽摘了下来,放在腋下夹着——按照平民的做法他应该将便帽搁在什么地方的,只是作为一名职业军人,他的一举一动都深深烙刻上军人印记了。“呵呵,今天没什么事,只是下午到邮局寄了几封信,见时间还早就过来看看你。……怎么?不欢迎吗?”

“快坐吧,家里也没什么东西好招待的。我去烧几个菜,晚上就在这里吃好了。……放心,有你喜欢吃的辣椒炒肉。”刘舜英很热情地拉出凳子,说完赶到厨房去了。

“谁敢不欢迎您啊!好没来由,也不说一声一个人就跑过来了。”虽然徐倩嘴里在轻声抱怨着,可俏脸上却露出甜甜的微笑。

自从三月底在军分区第一次见面后,徐倩就对程明海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因为春天让小姑娘春心萌动了吧,她总是想要再见程明海一面,刚好,浔阳一中从太乙峰回来后,徐倩从弟弟口里得知他们要在下星期一开始军训。徐永晋是说过就忘,到了星期一上学时连作训服都没有穿,可徐倩却把这件事记在心上,到了星期一徐倩打着深入采访军训的名头再次跑到军分区去(本来她根本用不着再采访这件事了),这才有了徐倩与程明海再次见面。

至于程明海,自从军校毕业后他先到步兵排当少尉见习排长,半年后见习去掉成了少尉排长,两年后因为资历提升为副连长,军衔也相应提高到中尉,在中尉副连长位置上待了没多少时间就进了军分区仓库当一名副站长。后来再回到部队当连长,在连长位置上提升为上尉,前两年才到军分区担任作训参谋。参军这么多年,除了学校,他基本上在连队,一般部队基层连队所在的位置通常就是俗语中说的穷乡僻野。作为程明海来说,他也不会比别的军人好到那里去,整天看的不是光头和尚兵,就是参天大树,白云巨石。作为程明海来说,找对象的难度自然可想而知。

部队本身女兵就很少,只有文工团和医院里面有一些女兵,可这些女兵程明海看都很少看到,跟她们谈恋爱自然是影子也没有的了。周围村庄有女孩,问题是女人爱英雄,同样的男人也爱美人,程明海发牢骚时常说自己眼角不高,但你真的让作为军校毕业的他喜欢没有文化,长的也不怎样的村妇,这也未免强人所难。不要说在基层,就是到军分区当参谋,他也因为平常接触面太窄,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恋人。

程明海光荣的光棍史在遇到徐倩后就画上了休止符。对程明海来说,徐倩年轻、漂亮、聪明、温柔,作为一名记者,她又属于半个文化人,知晓的事情是一般女孩子根本无法比拟的,这自然对程明海很有吸引力。若能娶这样的妻子,还有什么好求的?对着徐倩,程明海自然用足了工夫追求。徐倩对程明海的感觉本来就心如小鹿在撞,程明海也没怎么费工夫,俩人就好上了。

程明海的父母早亡,对婚姻问题他用不着征求什么人意见。作为徐倩的父母,徐建国和刘舜英对程明海的感觉无非是觉得年龄稍微偏大了点儿,其他样样都好,见女儿真的很喜欢这位上尉,夫妻俩也没多说什么就同意了。

徐倩擦拭着头发,见摘下帽子的程明海头顶光溜溜的,没一根头发,不由好奇问道:“你怎么剃了个光头?”

“是这样,处长今天找我谈话,让我下星期到基层步兵营当副营长去。”

徐倩手停了下来,过了半晌才有些苦涩地说道:“又要下基层了?你都已经在基层干了快要十年,怎么在这里没工作多少时间又要下去了?部队在什么地方?”

“不远,部队驻地在永修云居山下,按照规定星期天可以自由活动,只是平常我们不能见面了。”程明海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脑袋,嘿嘿笑了几声:“你知道的,我都已经三十了,到现在才是一个小小的上尉,当时军校同班同学有的都已经是中校了,大家见面看看彼此肩章,作为一个男人,这让我感到脸红。都是人怎么相差这么大?”

徐倩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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