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临气哼哼的往自己的公寓走。

他从小就厌恶自己的曾祖父,没有缘由的厌恶。小的时候什么也不懂,一边想要贴着自己仅剩的亲人,一边还怀着满腔的仇视心理,为此,他整个童年时期都充满了负罪感与内疚,深觉自己不是一个好小孩儿,对不起太爷爷。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林临发现,自己的曾祖父也同样不喜欢自己。他看自己的眼神,仿佛一道菜,而且这道菜还不是他喜欢的,满是挑剔和不情愿。

他虽然年纪小,可自觉并不是个傻子,因此,中二期的他,也理所当然的无视了太爷爷,自己沉浸在小世界里,或许到现在,他还没走出这个情绪呢。

但不管怎么说,林临永远记得,是自己厌恶的人,给自己提供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因此,他也在忍耐。

他从小各方面都表现的平平无奇,若非家世出众,这样平庸的天资,根本早就在越来越差的师资力量中泯然众人了。但如今,才十八岁的他已经成功考上明大,除了户口优势,当然更多是教育资源。现在不上课,纯粹是为了逃那个小儿科一般的军训,待到十一过后,就要正式去报道了。

林临在公寓里打了一会儿游戏,心中憋闷的慌,他烦躁的来回走了两步,也不知道自己这情绪从何而起,仿佛,无时无刻都有一双眼睛垂涎的看着他,这种感觉,他之前也有,但是最近,出现的更加频繁,也让他满腔郁怒无处发泄。

磨叽到中午,他实在受不了,仿佛一头笼中兽,迫不及待要脱离这桎梏。于是在踢倒门边的垃圾桶后,他还是穿上外套出门了。

开着并不拉风的大众polo,林临慢吞吞跟着车流一起漫无目的磨蹭着,行至陈西桥中间时,突然看到前方有人群围了起来。

林临看热闹从来不嫌事大,拨开人群挤到正中央,看到众人围着一个中年男人,群情激愤,地上,一只血肉模糊的小土狗正躺在那里,奄奄一息。

林临目光一肃,神情立刻认真起来。

因为从小对人有超强的直觉,任何恶念在他面前都会放大般被他察觉,因此林临不喜欢人,他更信任动物。一只鸟,一只猫,一只狗,甚至一只老鼠,都能轻易超越旁人,获得他的尊重。对此,曾年少的他数次反省,但无论如何,他都做不到无视那些恶念,因此,无论他怎么放肆怎么作天作地,别墅区里除了太爷爷之外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本性很善良,只不过是少年意气重了点,反而都很喜欢他。

对此,林临只想说:怪我咯╮( ̄▽ ̄)╭

他在这旁边站了一会儿,看见好几个男的女的神情愤怒又鄙夷,再结合刚刚旁边人录下的视频,就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

刚刚这辆车的车主,因为自家小狗咬人(单方面说辞),所以一时气愤才把狗绑在车后面拖行……

“呸!你要不要脸?什么一时气愤,你就是想折磨它,都拖的肠穿肚烂了还不停!人渣!”

旁边,一个气质上佳的中年妇女恶狠狠的看着他,十分恶心。

“对,自家狗咬人打一顿不就好了,就算要杀它,至于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吗?你这分明是虐狗!”

“妈,的,你白长这个子了,对个狗都能这样,你还是不是人了?!”

……

群情激愤,当事人也被激怒了。

“呸,要你们一群垃圾多管闲事!老子自家的狗,怎么玩都行,吃了也不犯法,一群事儿逼!妈,的,闲的没事!”

说完,对着仍旧绑在车后备箱上的绳子一个拉拽,地上躺在血泊中的小狗气若游丝的呜咽一声,很快又被嘈杂的人声掩盖。

“够了!”

林临拨开人群,蹲下身子:“有这时间,还不如把狗送去救治。”

“没用的,小伙子。”

旁边一个大叔说着:“我就是宠物医院上班的,你看看这狗,失血这么多,肠子都磨出来了,现在,除了安乐,还不如就这样,它已经快没知觉了,少一点折腾,也让他舒服些。”

“对,而且,刚刚我们说送他去医院,他还拦着,说自己的狗,别人不许动,不然就是抢你……”

“啧!”

林临表情嫌弃,双手托起那只狗,小心的抱在怀里。他站起身来,大长腿的优势瞬间凸显。

他嫌弃的看着众人:“这你们都处理不好?”

说着,转身,直接一脚踢在狗主人的肚子上,瞬间让那人痛的坐倒在地。

他居高临下,表情散漫:“这狗,是我的了。还有,老子要它活,它就死不了!”

狗主人痛的呲牙咧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旁边围观群众全都惊呆了,帝都的年轻小伙儿,都这么生猛吗?

说着,林临把狗放膝盖上,麻溜的开车走了。

最近的一家和谐宠物医院,离那里有二十分钟车程,等到他把狗送到医院,它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不用医护人员看,就知道肯定不行了。

果然,送到宠物急诊,医生一看林临浑身斑斓的血块,再看看狗嘴边的白沫和肚腹上磨破的洞,直接摇摇头:“救不来了,它这会应该没有什么痛苦感觉,如果非要抢救,很大可能就直接死在手术台上,它不会喜欢的。”

说完,上下打量一下林临,面色不善:“这是你的狗?”

能带宠物来宠物医院的,基本都是很有爱心的人,林临打量四周,大家都紧紧盯着他。

他抿一抿嘴,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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