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提过,罗乐和父母感情并不算特别好,应该说,比起女儿,她的父母更疼爱儿子。
连五指还有长有短,人心性复杂,偏疼儿子几分,在寻常人家到也正常,奈何罗家女强男弱,罗乐这个女儿自幼聪颖,家业大半靠她操持,可辛辛苦苦多少年,父母却只说那些家业通通属于儿子,女儿终究是旁人家的,只拿一副不算薄的嫁妆便是。
罗乐不是个软性子的人,父母如此,她固然不至于生气,可到底还是有些难过。
和父母比,罗乐的大姐罗喜虽说是个面团似的女人,对妹妹却掏心掏肺,姐代母职,便是去了夫家,也时时刻刻挂念自家妹妹。
当初罗乐烈性子发作,一怒之下居然烧了自己,以至于毁了容貌,罗喜听闻消息,登时就昏死过去,好几日卧床不起,还是后来听说罗乐伤势不轻,高烧难退,恐有性命之危,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照顾妹妹,恐怕真要缠绵病榻许久。
罗乐也被吓了一跳,她当时纵然心如死灰,脑子糊涂,竟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却没想着要害姐姐伤心,可惜事情已发生,后悔也无用,却不免愧疚,从此之后,她姐姐说的话,她大多都要听从。
但她不是冲动,她是下定决心,此生绝不嫁人,但她也不愿意出家,不光是为了姐姐,也为了她自己,她不嫁人,因为爱人已去,这世上再也没有另一个人是她心甘情愿想嫁。
可人生还是她自己的,她还是要好好度过,出家之后那种寡淡的,毫无热闹的日子,过一两个月还好,接下来几十年如此,她便很有些不乐意。
原著里,她当时已与林远南相识,也看出那是个花心之人,以后妾室应该不少,便与他商量,假作爱慕,请他收下自己为良妾,当然,只是假的而已,并没有什么纳妾文书。如果有朝一日林远南想要一心一意和发妻恩爱,她一定立马走人,不使他为难。
罗喜最疼她,虽不喜欢妹妹做妾,可妹妹容貌已经毁了,又是商家,人家林远南已经做了举人,想嫁给他为正妻,绝无可能,叹了口气,也就认了。
只要妹妹终身有靠,她自然安心。
方若华想起原文中的记载,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作者写小说这般写也就罢了,现实中发生,也未免离奇。”
罗乐怎就能如此大胆?
万一林远南有歹心怎么办?
一个古代女子,到比现代大部分女子还要疯狂。
方若华听夏芬老神在在地道:“你在这个小时空便赶一回时髦,也来一次假结婚,罗小姐也需要一个丈夫,好让她能更自有。”
“……咱们可以把成亲当玩笑,当游戏,但罗乐是这个小时空的土著,她的人生是真实的,不是游戏……娶妻和纳妾还不同,一旦真办了婚事,她若有朝一日想反悔,即便我们给放妻书,那也是害了她,妈,你明不明白!”
夏芬也叹了口气,柔声道:“都是缘分,那日我教小黑胖变魔术,与那孩子偶遇,她到是聪颖,一看便看出底细,接触了几日,实是觉得这姑娘性子不差,十分讨人喜欢,既然缘分如此,我们就顺应一次。”
“那孩子脾气硬,即便我们不帮她,她转头就会去找别人。若是她还去找原主林远南还好,至少原文中她的一生还算平顺,不说幸福,到底并无太多波澜,但这一次林远南没有声名鹊起,似乎也未曾与她熟悉,罗家是外来户,又哪有另一个知根知底的能护她周全?”
“放心,我与那孩子约法三章,从今以后你们如兄妹一般生活,而且她要负责帮你挡去所有你不想要的桃花,保证让你表面看来幸福美满,让方家的老人家安心。”
方若华:“……”
他要是强硬反对的话,此事肯定不能成,不过,既然是他爸妈做出的判断,那还是从了吧,反正对他来说比较方便,好处比坏处大,至于对罗小姐,虽然不知是好还是坏,可人生本就充满了不确定。
罗乐这样的小姐,真像这个时代的闺秀一样,正经成亲生子,度过一生,就当真能快活?
既然一切都不确定,那就不确定好了。
方若华翻个身,从沙发上坐起,失笑道:“爸、妈,你们见过哪个穿越……女主,居然会娶妻,还是假结婚,假结婚也就罢了,还要担心一下对方将来会不会后悔,我混得也太惨了。”
夏芬:“呵呵!”
我家闺女要娶媳妇,到底是谁更惨?
明州,罗家。
秋日一至,天气就渐渐凉了,桌上一盆绿牡丹开得正好,罗乐却有些心不在焉,她想起那位夫人,又想起那个自己一口答应的提议。
当时心里堵着一口气,很是坚定果决地做了决定,如今也不曾有一丝一毫地反悔,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愿意为自己做出的决定,承担所有后果,但这一次居然如此顺利……她到有些不敢信!
上天从没有给过她任何一点好运,所以她什么都没和大姐说,也没和家里说,就怕这件事不成,到让大姐难过。
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香杏进门,给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努力露出笑容:“小姐,今儿天气不错,不如去院子里坐一坐?”
罗乐看了看她的神色,轻声道:“又听她们说闲话了,早说过,不必放在心上,反正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不要理会。”
香杏咬牙:“大房太太和三房太太,吃咱们家的,喝咱们家的,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