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文学>穿越重生>回到明朝做塞王>第一百八十二章 炮战

进而,在不远处的东方,平地上升起了滚滚狼烟,犹如沙漠中的沙尘暴,向着吐鲁番城滚滚袭来,只不过在迪丽娜扎等人的眼中,它是那么的壮丽,那么的可爱。

看着烟尘的样子,至少有十几万大军吧!

“援军来啦!援军来啦!”所有守城的哈密士兵都看到了这一幕,兴奋地高声大喊,苦苦支撑到现在,终于看到援军了,这就跟渴了好几天的人见到水一样兴奋。

迪丽娜扎看着东方的滚滚烟尘,嘴角不觉一笑,两行眼泪又从早已脏兮兮的脸颊上滑落而来,表情中有激动,有高兴,有劫后余生的放松,也有一丝深闺怨妇的幽怨,仿佛在冲着朱楧抱怨道:“死鬼,你怎么才来。”

回鹘军见到对方援军的气势,士气也为之一夺,站在城头上的士兵开始打起了退堂鼓,生怕主将为了防守侧翼而再次撤兵,让他们成为炮灰,开始不自觉地向后退起来,底下的人也不敢再继续向上爬了。

哈密军则恰恰相反,见到这种情况后,士气大为高涨,苦守了这么多天,终于见到盼头了,就像是四十岁的老光棍突然娶到媳妇儿一样,卯着劲儿折腾,又一次将回鹘军的士兵打了下去。

在城下督战的博尔忽见到东方滚滚而来的烟尘,嘴角微微一笑,主要的对手终于还是来了,那就让本将军在这里将你们一起解决吧,只要打败了赶来支援的肃国的主力,就可以长驱直入大明国,这不世功勋看来就要由我来建立了。

朱楧带着大军冲到回鹘军大营的跟前,将手遮在额头上,遮住已经偏西的阳光,向残破的吐鲁番城望了望,见哈密军的军旗还在城头上飘扬,嘴角不禁微微一笑,心道:行啊,小妮子,果然没让本王失望,等打完了回鹘军,本王一定好好宠爱你。随即脸色一寒,眼神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冲着瞿能大喝道:“瞿能!立即组织进攻,先用大炮,给我轰他们半个时辰!”

瞿能骑在马上一愣,自己这边的士兵长途奔袭,腿都要跑断了,好不容易赶到了目的地,正是极度疲惫的时候,敌人不来趁机进攻就谢天谢地了,怎么能去主动找事去进攻敌人呢,当即骑在马上,冲朱楧行了一个军礼,试探性地问道:“殿下,弟兄们都很累了,是不是先休息一下?”

“你懂什么?”朱楧气得脸色铁青,瞪着眼,虎着脸大喝道:“现在敌人还不知道我们的虚实,我们刚赶过来不是先急着救人,而是先急着休息,这就等于一下子向敌人暴露了我们的虚弱和疲惫,到时候这十几万的回鹘人以逸待劳,一下子扑过来,你让我们这些疲惫不堪的弟兄拿什么抵挡?”

朱楧虽然对自己军队的战斗力有信心,但信心不等于自大,要知道回鹘人也不是吃干饭的,《明会典》就记载他们的阵型非常严整,战斗力非常强大,人家的主将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不是傻子,一见你露怯,肯定知道你累了个半死,不趁机指挥大军冲上来,那才真是大白天撞了鬼了。

朱楧的性格和朱元璋如出一辙,不必要的风险绝对不冒,他们此时就好比你走在路上遇到了一只恶犬,你若是扭头就跑,它肯定追你,你要是站着不动,它或许还真不敢惹你。

不管是碰到恶人还是恶畜,最重要的一条是不能露怯,否则会被吃光抹净,连个骨头渣都不剩下。

经过朱楧这一骂,瞿能一下子就懂了,他悄悄地抬眼看了看这个年轻的王爷,心中大为折服,能在如此年纪就有如此谋略的人,怕是古今中外都十分罕见吧,他很庆幸自己跟对了人,跟着这个王爷,肯定可以建功立业,名垂青史。想到这里,瞿能不禁感到血脉喷张,胸中的豪气陡升,快要将自己的胸膛撑破一样,扯着嗓子大喊道:“前锋营,准备进攻!所有炮手就位,给我狠狠地轰他狗娘养的!”

看着架势,誓要把十几万回鹘大军撕个粉碎才肯罢休!

肃国的军队最重要的是纪律,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令必行,禁必止,无论你是多大的军官,有多大的战功,若是触犯军纪,一样军法无情,因为朱楧从来不相信一两个所谓的顶级人才可以改变历史,他相信,只有将自己手里所有的资源都凝聚到一起,才可以创造自己的未来。

后世的史学家谈及第一个草根皇帝刘邦时,总是将他能成功的原因归功于善于用人,尤其是他那句:“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填国家,给百姓,不绝粮饷,我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中,战必胜,攻必取,我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得天下也。”更是被千百年来的史学家,阴谋家奉为经典,认为是成功之人的必读经典。

但在朱楧看来,这个只是刘邦成功的次要原因,他成功的主要原因还是运气不错,率先进入关中,占据了秦国这个财富宝地。

要知道,那个时候,中国最强大富饶的地方是哪?就是秦国!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开始由弱变强,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就是奖励耕战,对于种田是积极鼓励的,种的粮食多的人还会有奖励,因此在这个国策贯彻了一百多年后,秦国物产丰饶,粮食多多,粮食多了养活的人口就多,人口多了打仗征集的士兵就多,就可以群殴对方,这是秦国能够以一敌六的根本原因。

再加上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强干弱枝,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将六国的富户全都迁到关中,使得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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